礦藝大典

大典既立,樂見同仁,共襄盛舉。然大典自有制度,宜先深悉,免致爭論。

兹列大典七要︰

一︰書繁體[]

蓋秦漢以還,咸用繁體,大典從之,以承古風。

二︰重禮教[]

君子守禮,不出妄言,相識相重,待人以誠。大典同仁,志同道合,當君子交,莫爭小事,勿動干戈。

三︰漢數字[]

中國數字,行之千載,其效彰明。古文用字,亦必為漢,殊無異邦,是以阿拉伯數字,不宜入文。

四︰言有徵[]

言必有徵,治學首事。屬文大典,務以真確,但凡虛言,立去不議。

五︰毋白話[]

大典之立,為正文風,以匡世道。是以務請體裁慎密,辭理俱到,以登大雅。

六︰勿直譯[]

時有古今,地有南北,異國異時,屬文之思,構句之法,自有不同。苟而直譯,不問其理,不通風俗,古文之風,殆無以存。今西化字句,味同嚼蠟,幾無可觀,正由是始。故當謹慎,先意譯,而後直譯,以保文風。

七︰明古今[]

古今用詞,自有相異。大典立於當世,上承明清,下啟百年,用字遣詞,難以但從一體。是以可古則古,不可則今。若數學家之稱疇人,經濟學之稱計學。